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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8月28日至9月3日在天津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网上个人、女子网上个人、男子单跳个人、女子单跳个人、男子双人同步、女子双人同步。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政文体局、各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参赛年龄:2001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二)每个参赛单位最多可报男、女运动员各8名(3-4名网上运动员、1-2名单跳运动员、双人同步各2对运动员,其中1对同步运动员必须是参加网上团体赛的运动员)。
(三)凡参加团体赛的队可报网上男、女队教练各2名,单跳教练1-2名。不参加团体赛的队可报网上男、女教练各1名。
(四)凡参加男、女团体比赛的队,可报领队和医生各1名。
(五)报到后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须凭医生证明在赛前24小时办理更换手续。参加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和双人同步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因故弃权,由随后名次递补。
五、竞赛办法
(一)进行资格赛和决赛。
(二)团体资格赛每队由3-4名网上运动员和1-2名单跳运动员组成。由网上第一套和第二套每套得分高的3名运动员成绩与单跳每套得分高的1名运动员成绩相加排列团体名次。
(三)团体资格赛同时也是网上个人和单跳个人的资格赛。双人同步要单独进行资格赛,每个单位最多可报男、女各2对参赛,其中1对必须是参加网上团体赛的运动员。
(四)资格赛网上个人和双人同步运动员要完成符合要求的第一套动作和第二套动作,单跳运动员要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
(五)获资格赛男、女前8名的队进行团体决赛。团体决赛由3名网上运动员和1名单跳运动员组成。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以3名网上运动员得分之和与1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得分的平均分相加排列团体名次。
(六)获资格赛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和双人同步前8名/对的运动员参加决赛。决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
(七)每个单位最多男、女各2名网上个人运动员、1名单跳运动员和1对同步运动员参加决赛。
(八)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3-2016年版国际蹦床评分规则。
(九)打破平分办法:
---在团体资格赛中,如并列,将网上每套动作最高的3个E分和单跳每套动作最高的2个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网上6套动作T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网上6套动作和单跳4套动作的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网上个人资格赛中,如并列,两套动作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T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蹦床同步资格赛中,如并列,两套动作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S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团体决赛中,如并列,将网上3名运动员的E分和1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E分的平均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网上3名运动员的T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网上3名运动员的D分和1名单跳运动员两套动作D分的平均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平分,则保持并列。
---在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和双人同步决赛中,如并列,E分高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如仍并列,则网上个人决赛中T分高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双人同步决赛中S分高的名次列前;如仍并列,则D分高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如果仍然是平分,则保持并列。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双人同步以决赛成绩评定名次,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赛前30天在报名网站上提交报名,网址为(http://www.chn-tr.cn),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应随身携带裁判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三)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蹦床运动员比赛卡,否则扣团体0.3分。无团体扣个人0.3分。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参赛队报名推荐,级别至少为一级,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