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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蹦床青少年锦标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9月 3日至 9月8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举行。

二、竞赛组别

11—12岁组(2004—2005年出生者);

13—14岁组(2002—2003年出生者);

15岁和15岁以上组(200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三、竞赛项目

     男子网上团体、女子网上团体、男子单跳团体、女子单跳团体、男子网上个人、女子网上个人、男子单跳个人、女子单跳个人、男子双人同步和女子双人同步。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政文体局、各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

五、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在每个组别中,最多可报男子网上运动员4名、女子网上运动员4名、男子和女子双人同步各2对(男子同步和女子同步的其中1对同步运动员必须是参加网上团体赛的运动员)、男子单跳运动员3名和女子单跳运动员3名。

(二)教练员报名人数与运动员报名人数之比为1:3,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医生1名。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凭医生证明赛前24小时允许更换。参加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因故弃权,由随后名次递补。

    (五)凡参加过成年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青少年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进行资格赛和决赛。11-12岁组的资格赛每名(对)运动员完成一套动作,其他组别资格赛每名(对)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动作,决赛每名(对)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成套编排的专门要求见《2016年全国青少年蹦床比赛国内特定规则》。

(二)网上团体资格赛每队由3-4名运动员组成,计每套得分高的3名运动员成绩。单跳团体资格赛每队由2-3名单跳运动员组成,计每套得分高的2名运动员成绩。(11-12岁组的资格赛只包含一套动作。)
    (三)团体资格赛也分别是网上个人和单跳个人的资格赛。

(四)获团体资格赛男、女前8名的队进行决赛。网上团体决赛由3名运动员组成,单跳团体决赛由2名运动员组成。运动员分别完成一套自选动作,计分从零开始。得分相加排列名次。

(五)获资格赛网上个人、单跳个人、双人同步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将进行单项决赛。决赛网上运动员完成一套自选动作,单跳运动员完成两套符合要求的自选动作(11-12岁组只比一套动作)。计分从零开始。

    (六)每个单位最多男、女各2名网上个人运动员、1名单跳运动员和1对双人同步运动员参加单项决赛。

(七)资格赛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决赛出场顺序按预赛成绩的倒序出场。

(八)为保证青少年运动员健康发展,比赛对单个动作难度值实行封顶。具体标准见《2016年全国青少年蹦床比赛国内特定规则》,超出封顶的难度值,以封顶值计算。

(九)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3-2016年版国际蹦床评分规则和《2016年全国青少年蹦床比赛国内特定规则》。国际规则与国内特定规则矛盾处,以国内特定规则为准。

    (十)打破平分办法:

    ---在网上个人资格赛中,如并列,两套动作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T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蹦床同步资格赛中,如并列,两套动作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S 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两套动作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网上团体资格赛中,如并列,将第1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E分与第2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将第1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T分与第2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T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将第1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D分与第2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单跳个人资格赛中,如并列,两套动作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第2套动作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单跳团体预赛中,如并列,将第1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E分与第2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则将第2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第1套动作的3个最高的D分与第2套动作的D个最高的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网上团体决赛中,如并列,将3名运动员的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3名运动员的T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3名运动员的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单跳团体决赛中,如并列,将2个E分相加排列名次;如仍并列,将2个D分相加排列名次;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在网上个人、双人同步和单跳个人决赛中,如并列,E分高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如仍并列,则网上个人决赛中T分高的名次列前,双人同步决赛中S分高的名次列前;如仍并列,则D分高的运动员名次列前;如果仍然是平分,则名次并列。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均以决赛成绩评定名次。分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赛前30天在报名网站上提交报名,网址为(http://www.chn-tr.cn),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报到应随身携带裁判等级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

   (三)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蹦床运动员比赛卡,否则扣团体0.3分。无团体扣个人0.3分。

九、赛前运动员文化课测试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3号),强化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在2016年全国蹦床青少年锦标赛赛前进行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比赛前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在赛区公布。
    (二)参考人员:参加2016年全国蹦床青少年锦标赛的男子、女子13-14岁组比赛的所有运动员。

    (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蹦床项目常识。
    (四)考试范围和难度:文化考试的命题范围以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人教版教材为范本,考试难度适中。
    (五)试卷分值:试卷由语文、数学、英语及蹦床项目常识组成,考试时间为60分钟;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语文满分40分、数学满分30分、英语满分20分、蹦床项目常识10分。
    (六)文化课考试成绩与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挂钩,参加赛前文化课考试并合格的运动员才能参赛并进行名次录取;如果成绩不合格的运动员数量较多,对于考试成绩排在后5%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但拟给予其参加比赛机会,不计名次,不能进入决赛。如果所有运动员文化课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则排在后5%的运动员也可以获得参赛资格。
    (七)各参赛单位须填写《2016年全国蹦床青少年锦标赛13-14岁运动员文化课学习有关信息统计表》,报至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赛事组委会。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参赛队报名推荐,级别至少为一级,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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